古晋男子因账户诈骗被判1万罚款或监禁15个月

一名来自石隆门地区的40岁友族男子因允许他人管理其银行账户,导致该账户被用于诈骗,被古晋推事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或选择监禁15个月以代替罚款。

该男子根据刑事法典第424B条文被提控,该条文规定,违法者将面临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且不超过10万令吉,监禁不少于1年且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案件中,这名男子当庭认罪。

案情显示,2024年12月22日下午2时26分左右,案件发生于机场路一所住宅。68岁的乐龄当事人通过WhatsApp收到一名自称“王理察”(Richard Ong)人士的信息。王理察自称是吉隆坡的股票分析师,能通过美国一家交易所提供加密货币投资服务。

当事人对投资感兴趣,遂进行多笔汇款,将资金转入“王理察”提供的多个银行账户。其中一笔1万令吉的款项于2024年12月22日通过线上交易,汇入被告持有的银行账户。

由于未收到投资回报,当事人意识到受骗,后向警方报案。调查表明,该男子确实是相关银行账户持有人,并通过非法及不诚信手段获取当事人资产。警方对他名下账户进行检查,证实当事人的款项被转移至该账户,此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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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新闻由AI自动撰写,一切信息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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