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电子打印店须申请执照缴交500令吉

砂拉越境内电子打印店须申请印刷准证 无照打印设备将被充公罚款

(古晋14日讯)砂拉越内政部执法及管制局宣布,境内所有电子打印商店自即日起必须向该局申请印刷准证。这项根据印刷法令制定的电子打印服务执照政策,虽于去年已开始施行,但许多业者尚不清楚法令要求,也未提呈相关执照申请。

执法及管制局局长阿顿彼得今日上午在与古晋印刷业公会代表的会谈中指出,电子打印业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局方申请执照,类似于传统印刷公司申请印刷准证的程序。申请获批准后,业者须缴付500令吉费用,但该准证无需每年续期。

阿顿彼得提醒,若业者未依规定提交申请,执法局有权没收其电子印刷机械及打印设备,并处以罚款。他同时呼吁业者积极与该局联系,或浏览官方网站 www.bless.gov.my 以了解更多详情,并期望通过古晋印刷业公会有效传达相关法规信息。

电子打印服务是利用电脑技术直接将图像或文字打印于纸张或产品表面,不同于传统需通过印版制作的柯色印刷。该服务因速度快、成品精美且无数量限制,在当地城镇普及,拥有数百家相关商家。若执法严格执行,将对业者带来较大影响。

在对话会上,执法官员阿都哈迪建议印刷业公会举办专题研讨会,由该局派员讲解电子打印服务准证申请细节。出席本次交流会的还有执法官员阿都诺、印刷业公会主席刘细畅、秘书刘腾仁及理事刘志刚等。

此举旨在规范砂拉越电子打印市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并确保业者依法经营,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新闻来源 *此新闻由AI自动撰写,一切信息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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