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骤逝监护权归汪小菲引发关注 遗产分配问题亟需法律保障措施
(台北3日综合电)台湾知名女星大S徐熙媛因流感并发肺炎骤逝,享年48岁。她和中国籍前夫汪小菲所生的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以及遗产分配的法律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焦点。
法律界指出,依照台湾《民法》规定,离婚后若拥有监护权的一方过世,监护权将自动移转给生存的另一方,因此汪小菲将取得子女监护权,就算有遗嘱也无法更改。此外,汪小菲也可以支配子女所继承的遗产。
综合台媒报道,知名律师吕秋远周一在脸书发文表示,台湾《民法》明确规定,离婚后,即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但若该方过世,监护权便会移转至生存的父或母。因此,在法律上,大S过世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依法将由汪小菲接手,这与是否立遗嘱无关,因为只有“后死的父或母”才能指定监护人。
吕秋远指出,尽管大S已再婚,但丈夫具俊晔并未收养这两名子女,因此在法律上仅为姻亲关系,未来的监护权仍完全由汪小菲行使。“如果汪小菲想把孩子带走,法律上是允许的。”
法律界人士表示,除非汪小菲也有重大原因不具有行使监护权能力,并且没有指定监护人时,才能依《民法》第1094条规定,由与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同居的兄姐、不与未成年子女同居的祖父母为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