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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驶撞死送餐员 司机否认有罪

可怜送餐员返家途中遭酒醉司机从后猛撞,以致摩哆失控撞向路肩,前者更因头部重创命丧当场,而嫌犯于同日在醉酒驾驶条文下被控,惟其否认有罪!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祖基菲助理总监指出,这起事件是在今日凌晨1时30分,于马哈美鲁大道朝隆市中心方向路段发生,而死者为一名44岁的巫裔男子。 据《星报》报导说明,死者是送完由其妻子所售卖的食物,并在返回国际山庄住家期间,不幸被一辆日产Grand Livina轿车从后猛撞,以致摩哆撞向大道左侧路肩。导致后者和置物箱飞抛至道路左侧,骑士头部受创当场毙命,而其摩多车被压在车头底下拉扯至少2公里。(影片) 肇祸轿车此后在帝帝旺沙轻快铁站天桥下停下,而车内司机亦被闻讯而至的民众拦下。警方闻讯前来时,发现他全身酒味,立即逮捕他前往吉隆坡谐街警局进行酒测,确认其酒精程度超标,酒醉驾驶。 肇祸司机为华裔现年21岁的许永章(译音),来自霹雳瓜江沙,是一名汽车零件店职员。 根据控状,被告因涉嫌驾驶撞死乘坐摩哆的44岁男子莫哈末再里,并经酒测后证实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61毫克/100毫升,比法定含量的80毫克/100毫升高,进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即醉酒驾驶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的刑罚。被告听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否认有罪。 警方主控官阿都拉卡扎里警长此后建议推事,以一万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而辩方律师凯鲁阿敏则以被告尚年轻及不富裕,要求减低保释条件。 推事布特利诺希拉经考量后,同意将保释条件定为6000令吉保释金外加一名担保人,同时择定此案于7月1日过堂。